| 【推免综测】关于启动bmw11222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综测的通知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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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7届本科毕业生: 现启动bmw11222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综测事宜,具体如下: 1.参考细则为《bmw11222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(23级及之前年级适用)【2026年1月修订版】》,见附件1、2、3;参评学生为bmw112222027届本科毕业生(含分流至外院同学)。 2.“德”项、“科”项、“能”项三项均需填写2025-2026学年的加减分项、理由及分值,同时提交证明材料;所有加减分项目分开计算,减分项不可被抵消。 3.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,一经发现造假,取消推优推免资格。证明材料可为:证书复印件、盖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条据、公示网页截图照片等。 4.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中:思想品行项目(德)以及社会实践与文体活动项目(能)、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项目(科)分数按照前三学年小分取平均值计算(计算时只对第三学年的分数核验,前两学年的分数以当年公示为准,不因综测条例的逐年修订而改动); 5.各班组织成立班级综测评定小组,对学生所上交的材料进行初审。班主任审核无误后在附件4下方“班主任审核签字”处签字确认。 6. 材料提交 电子版:班级汇总个人提交的“附件3”及证明材料,统一命名为“学号+姓名”;填写“附件4” 汇总表,命名为“xx班+推免综测汇总表”。 纸质版:“附件3”(附证明材料)、“附件4”汇总表(班主任签字) 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,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“班级+推免综测汇总一轮”打包发送至swxyzhcp@126.com,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17:00;纸质版材料请先自行保存,开学后另行通知,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。
说明: 1.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缺失某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的同学,应补充提交缺失学年综合测评证明材料,按照现行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细则计算,命名为“学号+姓名+XX-XX学年补充材料”,并单独填写“附件4” 汇总表,命名为“转专业+xx-xx学年综测汇总表”。 2.本次为推免综测首次材料收集,后续公示和补交材料请同学们持续关注学院通知。 3.2026年推免综测评审证明材料时间范围为2025年9月1日-2026年8月31日。 4.分流至外院的同学同样根据本通知提交材料。 联系人:程茜 联系方式:swxyzhcp@126.com 附: 为切实做好bmw112222026年综合测评(含推免综测)及奖学金评定工作,学院成立由分党委书记、副书记、教务与学生管理科科长、辅导员、班主任等组成的综合测评(含推免综测)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组。 组 长:孙德昊 副组长:英郑欣 成 员:吴晓岚、苏俊、宋致远、马俊瑜、孙雪敏、贾昊晨、程茜、2023级各班班主任、各年级辅导员。
bmw11222 2026年7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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