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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科生资助】关于提交2026-2027学年本科生“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证明”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6-09-04 浏览次数:  信息来源:bmw11222

bmw11222全体本科生

为了让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及时办理后续有关手续,现就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提交办理等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面向学生

已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)。

二、办理流程

(一)学生申请

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请于9月1512:00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办理,系统登录方式如下:

电脑端:登录校内平台 → 办事大厅→ 搜索 “304 学工系统”→点击登录;手机端:通过学校企业号→ 智慧学工系统→学工二期 进入。登录后,依次点击 “助学贷款→助学贷款申请→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”,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即可。

注意:生活费金额 = 贷款总金额-未缴纳学费-未缴纳住宿费,若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,则生活费金额 = 贷款总金额。

(二)学院审核

学院对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审查,并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审核将申请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 

 (三)学校审核录入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,将回执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。对于经办银行要求在回执材料上确认(盖章)的,学生可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盖章手续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,如果因贷款尚未到账不能按时缴纳学费、住宿费,需要办理缓缴手续的,请关注学院发布的申请办理缓缴学费、住宿费相关通知进行办理/art/2026/9/4/art_8729_1135453.html)

2.部分生源地国家贷款划至学生本人账户的,需要学生自行缴纳学费和住宿费。

3.我校生源地贷款汇款的账户信息如下:

 
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老师

联系电话:010-62733914

 

 

bmw11222

2026年9月4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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