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【本科生资助】关于提交2026-2027学年本科生“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证明”的通知 | |||||||
|
|||||||
bmw11222全体本科生: 为了让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及时办理后续有关手续,现就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提交办理等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面向学生 已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)。 二、办理流程 (一)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请于9月15日12:00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办理,系统登录方式如下: 电脑端:登录校内平台 → 办事大厅→ 搜索 “304 学工系统”→点击登录;手机端:通过学校企业号→ 智慧学工系统→学工二期 进入。登录后,依次点击 “助学贷款→助学贷款申请→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”,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即可。 注意:生活费金额 = 贷款总金额-未缴纳学费-未缴纳住宿费,若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,则生活费金额 = 贷款总金额。 (二)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审查,并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审核,将申请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。 (三)学校审核录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,将回执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。对于经办银行要求在回执材料上确认(盖章)的,学生可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盖章手续。 三、注意事项 1.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,如果因贷款尚未到账不能按时缴纳学费、住宿费,需要办理缓缴手续的,请关注学院发布的申请办理缓缴学费、住宿费相关通知进行办理(/art/2026/9/4/art_8729_1135453.html)。 2.部分生源地国家贷款划至学生本人账户的,需要学生自行缴纳学费和住宿费。 3.我校生源地贷款汇款的账户信息如下: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:程老师 联系电话:010-62733914
bmw11222 2026年9月4日
|
|||||||
|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本页】 |